图书馆在学校统一领导下,负责图书资料情报工作,积极贯彻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其职责范围是:
一、图书馆是我校图书资料中心,是为我校教学、 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,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二、图书馆应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,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,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。
三、根据学校的性质和任务、教学、科研需要, 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搞好书刊资料的采访、分编、流通、阅览、管理等工作。合理组织藏书,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作用。
四、图书馆应健全目录体系,保证目录正确反映馆藏。用科学方法进行文献分类编目、依据国家制定的业务规范,实现标准化。
五、做好读者服务工作,开展“三育人服务”,推荐新书, 辅导读者利用图书馆。
六、开展参政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, 承担《文献检索课》的教学任务。
七、做好书刊资料的清理、剔除、调拨和交换工作, 不断完善藏书体系,提高藏书质量。
八、加强图书资料人员队伍建设,培养图书馆专业干部,形成多层次、多学科、业务强的专业干部队伍,促进人才成长。
九、开展文献复制工作, 逐步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图书馆业务工作和读者服务工作。
十、进行图书馆学基础理论,技术方法及现代化手段应用的研究,参加图书馆学会的学术活动,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。
十一、加强业务统计工作,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规章制度、 工作细则、条例、岗位职责,并认真执行。
十二、教育读者爱护书刊资料,制定读者违章、污损、 偷窃书刊资料的赔偿、罚款、处罚制度。
十三、开展馆际互借、统筹协调全校的图书资料工作。
十四、保证馆内所有的阅览室和自习室每天的通风时间至少在1小时以上。